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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留言,值得深思!

這件事末學也有許多疑問忍好多天了,因為對方也是佛教道場,總是怕有所得罪,不好多說什麼。既然今天版主提起,我就順勢提出幾個問題,談談個人看法,並連同版上部份同修的不錯看法,整理成以下文章。

首先我想,佛教界大家都知道「南PT」是著名的弘律道場,大家都很敬重。特別那個地方是 常師父講過《菩提道次第廣論》的地方,所以絕對是一個非常好的道場!
末學相信他們會舉辦這樣一場說明會也是出於對佛教戒律的一片熱心,這個出發點是很好的。

不過末學也認為,很多事情並不能單憑一份熱情,應該更理性冷靜的多方面想一想,再採取一種如法如律、公正厚道的方式來進行,這樣會不會比較符合戒律的精神。
末學不是新學佛的人,在戒律方面的認識雖然不算精通,但也不是完全不懂。對於這個事件,想提出以下幾個思考的角度:

(1) 假使是要談僧眾的戒律問題。那麼請問有哪一部律是主張這樣對居士大眾公開,來談論僧眾戒律問題呢?不論已經親眼所見、親耳所聽,或只是懷疑;不論自認為持有多麼具體有力的證據,想要舉罪或勸諫,佛陀的戒律中哪裡有教我們用這種形式來進行呢?

(2) 假使是要談女居士的問題。B因法師一直強調是要討論金女士領導僧團的問題,請問為什麼會由持律比丘來評判女居士的是與非呢?如果居士真的有不如法的地方,理當由世間法律程序來評審;如果是想勸諫比丘與居士之間的互動方式,那麼勸諫對象應當是僧眾,應當回到上述第一點進行。請問為什麼會需要由僧眾來評判居士的"戒律"問題呢?世尊制的戒律中,哪裡出現這樣的條文呢?比丘的戒條什麼時候戒到了居士身上去了?

(3) 如果是認為「居士的行為已經妨礙僧眾持戒」,乃至認為「居士已導致僧眾破戒」,所以有理由提出來。那麼,要成立這樣的立宗,一定要先找到至少一個因此違犯戒律的僧眾,才能成立出「居士妨礙了僧眾」。所以應該先回到第一點處理僧眾的戒律問題,釐清是否真的有僧眾違犯戒律,否則用什麼道理來說居士妨礙僧眾持戒呢?如果要釐清僧眾是否犯戒破戒,請問律師是怎麼處理才如法呢? 

(4) 即使是在同一個寺院之內,想要對某位僧眾作勸諫的法事,請問是找他一次不來就公諸社會大眾嗎?還是先屏諫數次,不聽的話再當眾三諫,再不聽才做更嚴格處理。無論如何都沒有直接"開說明會"這一條吧?不是嗎?

(5) 如果是認為居士沒有守好居士該守的戒律,所以律師應當提出來。請問一般來說律師是當別人來請益、來發露懺悔時,為他說明及出罪,還是主動去糾正別人你這裡不對、那裡不對?請問是否已經事先確認金女士該守什麼戒而沒有守好,是五戒、八關齋戒還是菩薩戒?請問如果確定居士沒守好戒律,正確的勸諫法則是怎樣的?

(6) 請問佛陀制的所有戒律的條文及儀軌,其中的精神是充滿悲心、擔心眾生受苦無法出離,還是充滿審判意味,要“判決”誰?

(7) 要判定一位僧眾犯根本罪是小事還是大事?毫無疑問是很大的事!請問面對這麼大的一件事,誰做過怎樣的詳盡調查、考慮過哪些狀況?如果沒有的話,怎麼能就此斷言?淨明法師說“僧團盜戒淫戒很多戒律都出問題”這樣的公開說法如法嗎?如果真的有見聞疑,佛制應當怎麼處理?

(8) 請問當天現場的人都是單憑淨明法師一人口述,就確定那就是真相嗎?當中有沒有人很清楚淨明法師平時在僧團裡的狀況?還是僅僅停留在十多年前的印象?

(9) 請問為什麼一開始說要討論居士問題,後來卻又引比丘、比丘尼戒來說“犯”?為什麼拿僧尼戒律來探討居士問題?如果要對比丘比丘尼舉罪,是不是應該回到上述第一點如法而行?

(10) B因法師開頭不斷強調要客觀理性,請問為什麼中間又忍不住講了一大段很主觀的個人意見,直接批評福智內部運作方式,這是怎麼客觀的呢?這樣的會議有什麼價值?

可以肯定B因法師是很熱心、很有正義感的人,但或許有些事情的處理上,先查清楚、更謹慎一點會比較好。祈請法師能繼續精研及弘揚戒律,共同為佛教努力。

以上,本著希望佛陀真實戒律精神能永遠流傳在世間的清淨意樂,以提出問題與大家共同思考探討的角度,淺拙而書。祈願世尊聖教廣弘十方,阿彌陀佛。

佛弟子頂禮

*留言一字不漏照貼*

47 則留言:

  1. 顶礼道宣律祖听律20遍!
    并且律祖的文章相当有深度,有涵养,古拙朴实却很有力道。从来不是到处嚷嚷,说这个不对、那个不对。
    再三顶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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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因"一举成名,天下笑;
    "普陀"一"会"成名,天下憾。

    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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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這件事的重點是,根本只聽信一些人的說詞就信以為真,這太荒唐了!
    我們是民主社會,對方是一個女子,你要說別人不清白,這是很大的事耶,不是這樣隨隨便便就確定的。這還說是佛教的戒律法師來開會,太誇張了!
    世界上如果都這樣就定別人罪,那肯定冤獄滿天下了!
    而且你指控的對象裡面包含出家眾,這是很重的業啊!沒有確實根據就毀謗,用出家人身份毀謗別的出家人,這還說懂律?可悲呀!
    我真的很想恭敬持戒道場,弘戒律師,但這種表現讓我徹底失望、相當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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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該說明會的另一重點是,主張「白衣不應領導僧團」。
    但只要認識鳳山寺法師都知道,真如老師不是"和尚",和尚位置一直都是如證法師,後來交接如淨法師。僧團是“和尚”在領導的,明明真如老師就沒有參預僧事,對方卻硬要認為有。難道硬要無理取鬧?白的硬說是黑的?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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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大家對於民主法制應該要有基本認識,在現有的法律中,他是主張保護好人、主張人性本善的,所以,你要指控別人必須要有很充分的證據,這是前提,先有不可抗拒的證據,才談公平仔細的請對方說明。並非自認有證據就等於對方有罪。並非任何一人出來指控誰有罪,對方就一定要出面證明自己無罪,如果是這樣,那天下大亂了,誰都可以說「你三年前殺了個人」,因為時間這麼久你也舉不出不在場證明,你也不能只說「我沒有」,所以就應該償命,這合理嗎?
    這是很基本的公民常識,大家如果不知道,可以問問世間律師法官。
    所以,有些網站不斷聲稱別人應該出面澄清,事實上,你可以先看看自己立不立得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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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持律比丘出來說人不是,反倒是白衣女子出來教人忍辱行善,
    說「依法不依人」,OK,我知道該依誰了....
    Thank you very mu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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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您做了非常如法的「依法不依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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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如果認為僧羯磨最大,居士帶領整個團體就算干預僧羯磨的話。那請問是不是只要僧團羯磨「請真如老師帶領整個團體」那就所有人閉嘴?因為僧羯磨最大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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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這篇留言的原始張貼位置是在這:
    http://qinjinshanshi.blogspot.com/2017/08/nanputuohoubeizan.html?showComment=1503089959391#c4950794409040419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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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另外,在這篇文章中,還有一些與這主題相關的留言。
    https://qinjinshanshi.blogspot.jp/2017/08/tianpingshangdezhengy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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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本因法師貼出回應了,我不知道原來提問的人怎麼想,以下是我看了回應後的想法:

    認真看原作者的十點問題後,可以發現這十點是彼此有關連的,不是個別分開的問題。可是本因法師卻當作個別問題來回答,顯然沒有掌握問題的核心,也沒有回答到扼要。本因法師自許為佛教律師身份,並以第三方公證自居,但言談中卻已明顯有偏頗,已失公正立場,只能被視為與梵因法師相同立場的一方,不堪擔任「第三方」角色。

    第一個問題應該是在楷定「僧人戒律問題應該用僧團內部舉罪懺罪的方式進行,而不是“開公開說明會”」。這個問題列為第一點,是作為後續疑問的基礎,第二第三問題逐步將問題釐清,因為這場會議的屬性相當模糊,還沒確定僧人犯戒,卻先確定在家人破僧人戒。這關鍵的一點本因法師並沒有解答。

    我要替原作再問:(1)有沒有僧人犯戒?(2)有的話,僧人犯戒是這樣處理嗎?(3)還沒有確定僧人犯戒,為什麼就先確定居士影響僧人戒律?

    所有人都看得出來本因法師急著召開這會議,主要目的就是在指責別人有過失,但是卻要說成是公平探討戒律問題。您的證據明顯不足,卻急於定別人罪,很少看見這樣的佛教律師。請不要把大眾都當作是沒有判斷力的人,我們不但要檢視您的客觀性,也要檢視您的立論依據及證據可靠性。很遺憾的,種種方面觀察都無法令人信服。

    以下針對本因法師的發言,審慎擇要再質疑:

    “此外出家人與俗人發生的譏嫌行為,是可以被告到佛陀處,提出來討論的,”

    ──請列出您的立論依據。法師,戒經中提出來討論應該是討論僧眾,可是您卻討論俗眾。為何如此混淆大眾?

    “居士有否犯罪,都是由僧人來判斷,或教他如何懺悔。”

    ──在您公佈的影片中,沒有看到法師在哪裡先確定了居士犯什麼罪了,是哪種居士戒?有先確定了嗎?還是又要說居士犯比丘戒?

    “總的來說,女居士帶領僧團的事實,這本身就是影響僧眾的證據。別的來說,研討會有出示相關人舉罪作人証物證。”

    ──第三個問題是在問「有沒有居士影響僧眾持戒/破戒」的證據?您答「帶領僧團的事實,這本身就是影響僧眾的證據」,請問帶領僧團就是影響僧團持戒,這是怎麼成立的?而且福智僧團的官方聲明已經明白指出「真如老師與僧眾教學及相處的方式,均依照師父依律抉擇而楷定,嚴守三乘律儀。」,福智法師也說過真如老師沒有參預僧羯磨,怎麼成立影響僧眾的?
    如果照您說的,那諾大的僧團都受女居士帶領,難道您要成立僧團整體都犯戒?官方聲明是妄語?您的論點相當主觀,可靠性相當薄弱,難以取信大眾。

    「研討會有出示相關人舉罪作人証物證。」您公佈的影片中所謂的「人證物證」其實就只有一個錄音檔,連證人都沒有到現場,錄音檔也還沒有經過鑑別。我們都已經聽說那是惡心人士背後運作出來的。這樣怎麼成立「人證物證」可靠?您卻以此薄弱依據作為證據,義憤填膺的指責。公正嗎?

    “已多次透過文字上書、口頭勸諫,但金女士皆無改善,...”

    ──第四個問題是在簡別「如果要確定僧人有犯戒的話,應該先私下勸諫,不是召開公開會議」。可是您卻將它誤解為「對居士勸諫」,這是您在這個問題上一直混淆的地方。如果您不是自己沒弄明白的話,難道是刻意要混淆大眾嗎?我在此替原作者再次發問:
    (1)有沒有僧人犯戒?有的話才能成立居士影響僧人持戒。還沒有確定僧人犯戒,怎可說居士影響僧人持戒/犯戒。
    (2)如果要判定僧人有無犯戒,是用這種形式來判定嗎?根本不是,應該私下做僧羯磨。(證成這個會議本身就不如法)
    本因法師的回應再次證實:他在這方面一直混淆。

    “金女士的回應方式多為:質疑是誰說的、逼人發誓聽話、威脅不可離開。”

    ──這應該是在講一些流傳的音檔。您與我們都沒有在那現場,又如何確定事實是像您說的那樣?再次證明您的非公正、非客觀。

    “在僧團內部已多次勸諫無效,所以必需透過第三方戒律公平裁斷這種形式...”

    ──第五個問題是反過來從另一面探討「如果居士犯居士戒,要對居士勸諫的話,應該怎麼做」。首先,您沒有正答「如何如法的對犯居士戒的居士勸諫」,也沒有確定對方到底犯什麼居士戒。您說「在僧團內部已多次勸諫無效」,這不是您這樣說就成立的,應該由福智僧團來確認,福智僧團並沒有內部勸諫真如老師。而且再次提醒,僧人犯戒才是由僧團私下及公開羯磨來勸諫,居士犯戒的話是這樣做嗎?您是否又搞混了?

    “是出於悲心所做的研討,...”

    ──第六個問題,原作者應該是在提醒您戒律的精神慈悲為懷,並非樂於在證據不足時,就將罪名隨意加諸於他人身上。您說您是出於悲心,但為何您的許多言論中,都難以讓人體會到悲心,反而出現許多「不入流、狡辯」等批判性文字及語氣,立場也明顯不客觀,連世間人的厚道也談不上。這“悲心”豈是口頭說說?

    “只要被看到與僧人共處一房間,這就構成僧人的犯罪了!僧人都犯罪了,她也是共犯,...”

    ──第七個問題是在探討「如果承許應當先確定僧人有無犯戒的話,那麼佛制應該如何處理僧人戒律問題?」您的回答直接就確定「僧人犯罪了」,您的回答再次明顯暴露您的最大缺失所在,請問您是怎麼成立這結論的?只依據有人聲稱他看到?依據未經證實的錄音檔?依據沒看到人的人證嗎?就算這些證據都屬實,那麼是這樣處理僧人犯戒的嗎?事實上,您根本還沒有如法判斷、如法羯磨,就直接確立「僧人犯戒」,這種大罪能這樣輕忽的說別人犯嗎?能這樣對大眾說嗎?請您依戒律憑良心說話。並且佛制這些軌則是用在僧人身上的,您的回答後面說「女士不接受質疑...是比丘戒二不定法的規定。」您又將它用到居士身上了。法師您越答錯越多耶。

    如果認為是僧眾有犯,就先依照戒律如法如律處理僧眾問題,不是像您這樣急於加罪名於僧俗二眾頭上。

    “只是派福智法師出來狡辯也是不如法....”

    ──請問法師是如何成立福智法師的說明是狡辯?如果沒有正當理由的話,這不是毀謗嗎?至此,法師的口德相當令人嘆為觀止!

    “還有當事人的人証物證,與福智僧俗的默認。”

    ──第八個問題中還提到「有沒有人很清楚淨明法師平時在僧團裡的狀況?...」這部份您沒有回答。「當事人的人証物證」這前面說過了,證據十分薄弱,您卻當成重要依據,難以取信於人。
    「福智僧俗的默認」福智官網早已作聲明,有默認嗎?還沒有進一步說明就是默認嗎?佛陀對於提婆達多的許多毀謗也不是逐條說明的,難道都默認?過去許多外道對於佛教的批評也不計其數,很多都是佛教徒沒有說明的,難道也都默認?難道法師您每天都在為蕭X實那一類著作解答,沒有的話是都默認嗎?為什麼做這樣明顯無理的言論呢?“悲心”所作?

    “他沒有妄語,金女士確確實實是與僧人共處一房間,每天都是這樣,”

    ──您尚未有如法證據,尚未如法羯磨確定哪位僧人犯戒,卻公開說一個僧團中的僧人犯戒,法師業果啊!

    “福智敢回應反駁嗎?”

    ──官網早已說明「真如老師與僧眾教學及相處的方式,均依照師父依律抉擇而楷定,嚴守三乘律儀。」您"公正"的第三方卻一直視而不見。

    “現在因爲有一個僧人犯罪...”

    ──要確定僧人犯戒的話,要如法進行羯磨啊!您還沒進行就確定犯罪,這不就是原作者要指出來的嗎!這個關鍵問題,您一直忽略過去。

    “並無主觀論述,”

    ──您自己公告的影片中,在淨明法師說話之後,確實講了一段對福智運作的主觀看法,您如果忘記了可以自己複習。您說的很多都是沒有依據直接說您自己的結論,所以說是主觀的。

    “該文的質疑有些純屬無知、有些故意混淆試聽......無需再於此浪費時間。”

    ──最後再次感謝本因法師花時間讓我們真實的看到南普陀果然“今非昔比”,令人“刮目相看”,並且對於本因法師的德行也有更深入的認識。感恩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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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也補一句。而且,之前有人提過了,這「二不定」說有優婆夷看到就要出來說明,這是指比丘及比丘尼,連沙彌也沒有在犯「二不定」的,現在卻說女居士犯二不定,這怎麼說通的?
      本因法師如果當初“不小心”混淆了,就向大眾說明一下就好了,大家也不過要弄清事實,也沒多要求什麼。但是如果不合理的東西,硬要說有理,那就不太好看...
      其實本因法師如果要批評福智的接班人,直接批評就好了,何必硬拉戒律這個帳幕?你可以用個人名義批評,也不必拿南普陀招牌來狀聲勢,這樣會不會比較坦白,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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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果以比丘身份,在沒有充足證據的情況下,公然聲稱整個僧團的僧眾犯重戒,這在比丘律中是明文犯的喔!這可是一點疑慮都沒有的,相關人員可要三思啊!否則福報必定迅速消亡,報應接踵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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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果響有盛名的南普陀寺也承許本因法師的所有言行,那麼我們將重新定位、重新看待南普陀;如果不支持他的個人言行,請南普陀公開聲明他在這部份的言行屬於他個人行為,以免使大眾誤解著名弘律道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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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好心提醒業果2017年8月29日 晚上8:52

      對啊!本因法師白紙黑字,你自己寫的,全世界都看到,沒有人誣賴你。你說【女居士帶領僧團的事實,這本身就是影響僧眾的證據。】又說【金女士確確實實是與僧人共處一房間,每天都是這樣】這樣說都沒有明指哪位僧眾,卻指定僧團且公開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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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回應本因法師的附註

    “欲警告、阻止我...”

    ──依照您過去發言的習慣來看,可以知道這是您主觀的看法。別人既然請你先不要開,就是有待釐清,您卻執意開,結果還沒確定僧眾犯戒,就說俗眾影響僧眾持戒。

    “這是按比丘戒如法如律的判處金女士一定有犯罪”

    ──法師!《比丘戒》戒的是比丘啊,如果您認為哪位比丘有問題,應該如法如律請該比丘說明,不是還沒確定就說居士犯比丘戒,這很笑話呀!而且照影片中說的,您的人證是沙彌啊,怎麼會用比丘戒的「二不定」來定罪呢?

    “第三方我處理此事...”

    ──這前面說過了,你的行為已經自己證成不堪認「公正第三方」角色了,如果您執意要這樣講,只有染汙自己及貴寺的名聲罷了。

    “僧團自恣,還要派一人特別來看每個比丘有無犯罪、諍事?每一個人都說:「請您慈悲舉罪,我若見罪,當如法懺悔!」”

    ──法師,佛陀不是「派一人特別來看每個比丘有無犯罪」,佛陀是指派一位清淨具五德者,出來讓僧眾可以「自咨」,就是發露自惡。這是為了慈悲讓不小心犯戒的人可以還淨,不是一種強制/審判,也不是看誰有犯戒。這才是「自咨」的真義。大家各自看各自,各自修各自。佛陀向來不許弟子隨意舉他罪,真的有必要時,是要做很莊重慎重的羯磨,進行很審慎判斷的。佛陀就曾教誡神通第一的目腱連尊者,不可以用神通力將犯戒的人丟出界外,佛陀主張的是修行人要自己發露,不是去揭他人短。

    “第一個人就是佛陀,他先出來告白,接受每一個人的舉罪!...”

    ──是的沒錯,佛陀以身教親自教導我們:是「自己發露」,不是去檢舉他人。佛陀第一個出來,他不是說「誰誰誰犯戒」。難道世尊不知道誰犯嗎?是知道的;難道世尊自己真有罪可發露嗎?是沒有的。但是世尊教我們的卻是「發露自惡」。學戒弘戒多年的您,應當不會不知道這個道理吧?

    “這是無知不學,還是推諉過失不敢面對真相調查?”

    ──正好相反。正是因為有學有知,所以明白應該先釐清楚真相。

    “比丘戒也是有七滅諍法的規定,若有諍事起,立即應去除滅...”

    ──「七滅諍法」的每一條都是教我們放棄敵對、放棄紛爭,為何法師主動積極的用公開方式挑起紛爭?即便已經有人出面勸止,仍不聽受。大律師請檢心自問。

    “福智真的無知不學戒嗎?還是故意狡辯誤導?”

    ──非也,有知有學。法師他們都好修行,至今依律結夏沒出來與您對辯,倒是我們這些忍辱功夫不到家的,來回應您寫的「狡辯誤導」。(這真的是您寫的)

    “比較福智金女士當領導人....”

    ──下面這段又有很多主觀言論。

    “我是質問金女士一個人戒行清淨嗎?”

    ──法師,那條戒?

    “不是質問福智僧團的所有出家人,戒行清淨與否?”

    ──你們那會議中,淨明法師已經說了「僧團盜戒淫戒都犯」,這種會議如法嗎?您的回覆中公然說女居士每晚與僧人在一起,卻沒有充分證據,也沒有指名哪位僧人,這不是影射所有僧人嗎?

    “放任網路放話,講一堆狡辯歪理,歪曲史實”

    ──大家如理思維觀察,有錯嗎?還是您要成立您說的就是對的,大家不許懷疑?別人說的都是「放話、狡辯歪理」,法師您這怎成立的?

    “誠可悲嘆”

    ──請法師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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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我是質問金女士一個人戒行清淨嗎?”──法師,那條戒?」

    原來能領導僧團的人不需要持戒嗎? ....有權卻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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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的理解不正確,沒有任何一段文字成立你的結論。
      本因法師質疑戒行清淨否,請問是質疑那條戒?是屬於五戒、八戒或其他什麼戒的那一條有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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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可千萬不要說是【比丘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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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別解脫戒」是「自誓受」的,沒有受那一種戒的人不可能犯那一種戒。
    居士沒受比丘/比丘尼戒,當然不會犯比丘/比丘尼戒。
    如果要成立居士影響比丘,導致比丘犯戒,那麼要先如法如律的確定比丘犯戒。否則沒有事實,怎麼成立別人影響呢?
    如法如律確定僧人有無犯戒的所有方法中,沒有「對廣大居士召開說明會」這一種方法,這是違背戒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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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比丘/比丘尼戒中的「二不定」,是由「具信的持五戒」居士(A),發現了比丘(B)與女眾(C)似乎有值得懷疑的狀況,於是啟白佛陀。佛陀因為知道這位居士五戒清淨,不可能說謊,所以請那位比丘說明。最後根據實際狀況,比丘有犯就懺悔,沒犯就沒事。整個過程裡面沒有提到(C)女眾,全都是針對比丘來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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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您提的這裡面,我覺得重點是,就算真的有懷疑,佛陀是請那位比丘自己說明他自己的狀況。佛陀沒有去問那位女眾(c)。
      就算比丘承認有過失,佛陀是請比丘懺悔,讓比丘得以清淨,好繼續修行。佛陀沒有指責其他人。

      這些是要說明,就算真的談「二不定」,也與居士無關。更何況,事實上根本還沒有確切證實比丘有二不定的嫌疑。
      所以,南普陀會議真的是個怪會,僧不僧、俗不俗。

      刪除
    2. 這居士(a)應該是「正信的居士」,這個條件很高喔,其中一個條件是「捨命都不故說妄語」,這樣的居士才能來舉出不定法的質疑。
      而且,這「不定法」是在制定「居士來舉僧眾過失」時,如何處理,並不是指僧人舉僧人過失的狀況。南普陀會議更奇怪,拿「二不定」來,用僧人舉居士過失。真的很怪,很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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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看法:
      制戒因緣中,正信優婆夷發現可疑來向世尊啟白時,她是一個人私下啟白的,也不是存著要「滿城風雨」的心來說。而世尊聽到優婆夷說的之後,沒有立刻回應(沒有立即召開公開會議),世尊只是默然。優婆夷走後,世尊才召集比丘,請當事人說明。之後也沒有對廣大居士公開說比丘不如法。
      總之,世尊對於戒律的態度本來就這樣,這是有受戒的人私下討論的事,沒有到處嚷嚷的一點點理由。也不是因此去怪罪其他人。

      以上是成立:就算真的懷疑有比丘不如法,也不是用那種方式來進行。更何況,根本就還沒有確定比丘不如法。
      比丘的狀況都還沒確定,就以「擴大事端」的心態,希望大眾去指責女居士,這樣的行為沒有戒律的依據,心態也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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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引用〔
    ●“放任網路放話,講一堆狡辯歪理,歪曲史實”
    ──大家如理思維觀察,有錯嗎?還是您要成立您說的就是對的,大家不許懷疑?別人說的都是「放話、狡辯歪理」,法師您這怎成立的?


    哈!【狡辯歪理】只有本因法師講,我們都沒講。(真的是他講的,白紙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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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我想法不太一樣
    我相信南普陀絕對是持戒念佛好道場
    特別是這個時代 能夠有男眾又發心學戒弘戒的道場 真的很難得
    絕對值得禮敬!!
    本因法師在戒學方面的貢獻也是有目共睹 隨喜讚嘆

    而這次事件我只想提出來確認一件事
    就是到底戒律事件有沒有真正公平的調查過?
    如果沒有 只是為了要歸咎於金女士 那我認為這不可取
    如果只是情感上認定女眾帶領一個團體就不好
    就心裡先給他貼負面標籤
    我想這對任何人來說都不公平
    沒有人會希望自己遭受如此待遇

    公平是我想強調的
    你們大家最好要保持理性 客觀
    確實這是大事 不能隨意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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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如果要成立【真如老師影響僧眾持戒、干預僧團運作】的話,那也是可以成立的。
    因為自從真如老師接班之後,影響了福智的法師們,使法師們如同 常師父時代般,非常嚴謹的持戒。常常我們在法會時,都要派人去幫忙護戒。連師姊打電話跟法師談公事,還要開擴音,旁邊拉一位師兄陪聽。電梯內如果只剩女眾,法師就不進去,或者立刻出來。聽說法師出門前及回寺後,都要做根律儀前行及結行。還有聽說上網要兩人互相護戒......。這類事件早已經不是新聞,而且常常都發生。這些都是真如老師「影響」僧眾持戒的有力證據。
    至於「干預僧團運作」的例子那更多了。最著名的就是五大論學制建立的過程,要不是真如老師苦心「干預」,老早就一人一種想法,至少分成好幾派了,哪能看到今日僧俗都在學同一學制的成績。還有擴招預科班,在師父示寂之後,這件事特別困難,要不是真如老師的「干預」,可能連一個教務法師也找不到。

    大家要成立影響持戒及干預僧團的時候,千萬要記得這些有力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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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也補一句,我了解到的更多「有力證據」。
      真如老師的「干預」僧團學習,推動僧人組織研討小組,長年持續研討《廣論》《備覽》《沙彌律儀》及道宣律祖的南山幾大部(不太懂)等等,導致僧人在律學方面精進學習,影響重大不容忽視!
      另外也「干預」僧人修法,啟建了《護主儀軌修法》,導致建立教法的違緣如法消除,五大論學制順利進行。
      還有「干預」僧團去舉辦憶師恩法會,導致廣大學員更感念、更認識常師父功德恩德,並彼此隨喜善行導致功德資糧倍倍增長。
      還有「干預」僧人修行,鼓勵推行十萬大禮拜、三十五佛懺、供水等,導致僧人淨障集資,修行更為得力。
      還有聽說僧俗都會有閉關的課程。
      以上這些有力證據大家也千萬要記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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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說句公道話. 如果淨明法師等人說的戒律事件是事實,那麼本因法師這樣處理還可以理解。但問題就在於,他們講的事情還沒有經過證實,還有疑點,例如:

    如果淨明法師說的是事實,他是學過律的,為什麼在他所聲稱的「親眼所見」之時,沒有在僧團內對犯戒的僧人勸諫或舉罪?這是大事,按理說,不可能知道後放著不管,一定是立刻聚集僧眾處理,該懺悔懺悔,該驅擯驅擯。

    淨明法師反而是等到自己離開僧團後,才去找早已經離開僧團的沙彌,拿這件事要來質疑金女士,要大眾定金女士罪名。

    這很不合常理,這是很讓人懷疑的作法。

    我們如何證明那位早已離開的沙彌,不是因為不滿僧團而說的一時氣話?

    我想表達的重點是,這些事還沒有確定,還有疑點,不應該輕率主觀的斷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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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是覺得本因法師應該私下好好跟淨明法師談一談,看看到底怎麼回事。為啥他當初不直接羯磨。
      而且按理說淨明法師提這件事,應該事先處理僧人犯戒的事,他不處理,反而先一口咬定他的上師不對。我們都有理智,一眼就看出他的目的不在戒律上,而是將目標放在女居士身上。還有從語氣態度等等判斷,這很難說沒有隱情。

      我們大家都會看、都會想,希望相關人員要摸良心說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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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已經有人提出來了:果清律師當初說過不要開那場會議的,但結果本因法師卻開....。我印象中,果清律師不是本因法師的師長嗎?他怎會連師長的話也不聽?必定有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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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說的應該是在這裡有人的留言吧,不知道會不會被刪掉呢。
      https://www.facebook.com/shibenin/posts/1539493956096453

      這種會硬掛【戒律】招牌實在不如法。要批評就以個人名義批評嘛,大丈夫何必這樣?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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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入行論》說:
      掉舉與藐視、傲慢或驕矜,或欲揭人短,或思偽與詐,
      或思勤自讚,或欲詆毀他,粗言興諍鬥,如樹應安住。

      有人堅持攪弄是是非非的話,實在不是什麼善事,一般世間的有德者都不會這樣啊,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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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誰同不同意開這會,不是重點。
      重點是他證據還沒檢驗,光光聽人單方面說,就先確定別人一定是那樣,然後急著用公開會議的方式加罪名到別人頭上。
      這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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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我爸是一個非常大男人主義的人。可是他一聽說這件事之後,直接的反應就是「這種事怎麼可以隨便講別人!別人的清白可以亂講啊?」我真敬佩我爸,雖然他看起來很大男人主義,但對是非取捨卻是非常明智果斷的。強過好多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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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本因法師可能是太熱心、很正義,看到這種事,又有“上座”級的人出面,自然直接就信任了。

    他大概也難以想像,其實這些不停宣揚自己往昔名號的人,早已不是當年有風骨的上座了。再加上曾經幫連戰助選、具影音製作專長、對媒體操作極為熟悉的性長法師(聽說已還俗)的「加持」,我看一般人都會被唬得一愣一愣。

    只希望本因法師能平靜下來,真正理性可觀的分析抉擇一下。說不定你就會發現,他們開始支吾其詞、交待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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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真心勸告各方大德,不論您是支持什麼方的。小心專門煽動仇恨情緒、製造對立的言論。

    因為每個人都在網路後面,你不知道對方是什麼背景、什麼目的,別被“專業人士”利用了。別以為只有大陸會滲透台灣,事情絕對沒有那麼簡單。

    如果您是單純的佛教徒,建議您最好回到各自團體好好造善業。如果一定要關注網路言論的話,頂多用理性的態度陳述有明確依據的事實,秉持勸和的原則。不要參與任何對罵、不要理會煽動言論。

    請大家一起努力,讓“有心人”沒有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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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有人總是說:福智沒有回應戒律問題。

    其實早就回應了,官網早就澄清所有互動都符合戒律規範。真如老師也早就說了,"把你沒做的,都堆在你頭上" (非原話,沒空去引原文)。
    他們自己應該想想,自己不顧口德的說出這種沒有證據的極盡下流指控,憑什麼要求別人回答?而已經不予計較很委屈的禮貌回應後,卻硬是視而不見,一直要說沒回答。
    難道說你自己沒文化、沒涵養、沒品德,也一定要要求別人像你一樣,然後你才聽得懂嗎?

    請問天下有誰會被以「三字經」“問候”之後,還回答你「不可以」的?沒還嘴、沒一拳打過來,已經是修行了。

    所以,人品不要自甘低劣成那樣,還一直自以為有理。請先看看自己多少證據、做多少指控?自己到底站不站得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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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本因法師難道沒有問那位「早年前就離開僧團的沙彌」是為什麼離開的?他應該不敢說吧。是不是要遮掩自己的過失,所以先下手為強反污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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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謝謝本因法師的熱心。
    但在下建議法師可等到有 真的受害人本人 出面指控,並且請您代為做戒律諮詢時,那時再挺身正義也不遲。如果只是一些"別人吃粥他喊燙"的人士在喧囂,那他們的動機誰也搞不清楚,從他們積極討論如何搞垮福智的行為看來,居心很難不令人懷疑。如果有人聲稱自己受害,但又找藉口不敢出面,如果這樣就當他是真理的話,那麼誰都可以用這種模式去說別人啊,不是嗎?

    三寶弟子 德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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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本因法師,歡迎您來參加廣論班,實際深入福智挖掘真相!
    說不定也可以洽詢僧團,去住個一星期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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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有人說「那位沙彌從小出家怎麼可能知道男女的事的細節,所以一定是真的發生什麼」
    這種說法太天真了
    人一離開了僧團環境的保護後,要手機有手機,要網路有網路,不用多久就什麼都知道了
    要編什麼的話有什麼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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