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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因有在學律嗎? 》


《行事鈔· 師資相攝篇》的開頭很明顯地提出:「比玄教凌遲,慧風揜扇,俗懷侮慢,道出非法,並由師無率誘之心,資闕奉行之志。二彼相捨,妄流鄙境,欲令光道,焉可得乎?」


可能由於這段內容與戒相的開遮持犯無直接關係,所以南普陀的僧眾好像不太熟悉。這段是在說,師徒相攝之道的重要性,當師不師、徒不徒,佛法還有什麼希望可言?

不過非常遺憾,釋本因現在的寫照正是這樣。我們從名相上的意義認識起。

「和尚」是古印度語,《事鈔》中說翻成中文有「知有罪、知無罪」的意思。

至於「弟子」:「學在我後,名之為弟;解從我生,名之為子。」

到目前為止,南普陀寺的僧眾可能還不知道他們問題出在那裡,我們接著看:到底弟子該如何依止他們的和尚。為求方便,在此以寫意為主,原文大家可自己看《事鈔》:

1.眾僧處罰和尚時,弟子應協助和尚順從僧眾判決,使師懺罪的程序流暢正確。
2.和尚若犯殘,弟子應如法勸諫,令和尚發露罪過,接著為和尚集眾做羯摩懺悔。
3.和尚生病,弟子應給予承事,直到痊癒或往生。
4.和尚不想住在現在住的地方,弟子要想辦法協助和尚。
5.和尚有疑惑的事情,弟子要以正法或依律為師解惑。
6.若和尚生出不正確的見解,弟子要想辦法使和尚捨棄該見解。
7.弟子也要盡量幫助和尚修行,不論是內心中的修行或是外緣上的修持。

如果到這裡南普陀的僧眾還是不清楚發生什麼事,那就只好直說了:貴寺的本因律師,對福智的比丘眾有過極可能是無根謗的行為,而且應該還沒懺悔!

不得不把話說白了,南普陀僧眾應該知道自己該怎麼辦了吧?

若本因律師不接受,那真是遺憾,若要按《事鈔》講的做,「應軟語諫師,應作是,不應作是,若和尚不接受語者,應捨遠去」 !

唉,既是律宗道場,那《事鈔》這樣講,他們該怎麼辦?

釋慧演

9 則留言:

  1. 對我來說,台中南普陀的戒律精神早已名存實亡,只是歷史罷了,他們愛怎麼說他們自己,那是他們的事了,我一點也不會認為那是持律道場,頂多是個佛學說書堂,講講的而已。會解釋一些古文就是學律持律了嗎?別說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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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現在比本因還可憐的是梵因跟簡端良,因為他們還一直不肯承認自己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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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釋本因和簡端良的思想都很畸形,就只有梵因跟他們說的才是對的,其他的明顯事實,對他們來說都視而不見。像個瞎子一樣盲信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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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他有啊!他學本因律嘛!有啦,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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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出現了一個【正"裡"明燈】毀謗福智的YT頻道,請大家明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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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What! 那些人就只會做這種事,很低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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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請送曲棍球給梵茵,本茵和簡瑞娘三人,
    要他們吞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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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那會浪費一顆曲棍球,可以改吞海邊的寶特瓶,作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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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他應該去查查「比丘」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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