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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諫本因律師(二)


大德一心念!
大德一心念!我名道殊,今再白本因律師:

你已經有犯偷蘭遮以上重罪的危險。對於福智的接班人及其比丘僧眾,你曾因一假造之錄音(錄音中之自白者已承認彼為亂說,且已經法院驗證生效),宣判彼等已經破戒,並對於福智僧團及外界之勸諫解說全然漠視,甚至加以反駁,又公開表示福智僧團之財務有問題,無異宣稱與財務有關之比丘違犯盜五錢之波羅夷重罪(你要將這種財務問題的金額算成五錢以下實在太牽強了)。請問你的三根(見、聞、疑)六心(自見、從他見、自聞、從他聞、從見生疑、從聞生疑)安在?可有其他證據?人云亦云,不加探查,當心結罪!


《十誦律》云:「夫人處世間,斧在口中生,自是自斬身,斯由作惡言。」若違犯比丘戒第二篇罪的第八、第九條,那可不是開玩笑的!要是律師已發現自己已經鑄成這種大錯,最好趕快捨覆藏心,發露懺悔,否則波利婆沙的數量可是日漸增加。

若律師不知自己到底是從何時開始犯戒,按《十誦律》的說法,「應從受大戒以來治,要需雲:乞清淨已來五年十年覆藏……不憶夜者當問無歲時犯耶。若默然者隨年與,若言不爾者,更問一歲二三四歲時犯耶,隨默然處與之。」

那可是很難看的,照這樣算起來,你可能要處以至少一年份的波利婆沙!

即使你只犯偷蘭遮,那也是很可怕的,《事鈔》引《目連問戒律輕重經》雲:

「犯偷蘭遮者,如兜率天壽四千歲,墮泥犁中於人間數五十億六十千歲。」

至於犯殘的就更駭人了,「如不憍樂天壽八千歲,墮泥犁中於人問數二百三十億四十千歲。」

勸你別拿自己的下輩子開玩笑!

相信律師對這些數字不陌生,但道殊還要再提醒你的是:若你當初犯緣具足,那按律典看,你可是「語語殘」,就是講幾句話就犯幾個僧殘;或者好ㄧ點,「語語偷蘭」。

這還只是假設你對到一位比丘而已!你實際對到幾位比丘,罪的數量可就要乘以那麼多倍!

你可能很難接受,但換個角度想,業果就是因為這樣才公平得可怕!看那些無辜被謗的人,因此遇到多少麻煩:在以前的印度有被擯危險,到了中國還可能被王法治裁,更別說生活上遇到多少困難了!

看《事鈔》及《戒疏》中律祖的解釋,就能明白這正是釋尊制戒的本意——不希望清淨無罪的出家人的修行受到阻礙。

看從你主持的自律自清會開始,人家福智遭遇多少困擾?所以,本因律師,你納諫吧!

比丘 釋道殊

4 則留言:

  1. 就別說認罪了啦,光是要看到他將可笑影片拿下來,我看都是天方夜譚。
    不過正好,讓千古世人看看有多可笑、有多荒唐、有多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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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因法師其實可以多到其他道場看看,視野會比較寬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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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看不行,他會到處觀過...到處說別人都犯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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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多虧了本因法師,我們才知道學戒、學律應該要避免什麼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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